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领取时间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一般在4月开始领取,分为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时间以人事网/人社局网站公布领取通知为主。
证书领取方式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1、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2、如需代领,请持考生本人及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签字的个人授权委托书领取。
说明:以上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证书注册
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实施。终审通过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证书注册管理系统官网
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官网: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Index.aspx
注册有效期
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注册的,须及时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申请。
注册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证书样本
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特别注意
各级考试考务机构应尽到告知义务,通知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未按时领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